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检查的通知
全校专兼职教师:
为了更好的开展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现计划从5月6日开始,开展半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本次检查时间范围为2周(3月4日)-9周(4月28日)。
2.全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含校内行政兼课(包括工信)、聘用老师,请专业系(部)提醒兼课教师上交资料);请行政兼课、校外聘用教师按要求填报、上交资料给开课专业系(部)。
3.本次半期教学检查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5月6日-5月10日,教师填报及系(部)全面检查;
第二阶段为5月11日-5月15日,教工部,根据系(部)检查情况进行全体老师抽(核)查。
4.教师填报及系(部)自查阶段,按教师根据运行实际认真自填,教学团队核查并评定、专业系(部)核查并评定的流程开展,请教师、教研团队负责人、系(部)主任务必按流程认真、严格实施。填写中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内容,请写明原因。例如:教学计划滞后,由于公假等滞后2学时等。
5.请所有教师按检查表中的表格要求对应填写相关信息,教师可增添、拉动表格大小,但不能删除表格内容,未列入课程或表格行不够的可自行对应增加。各系(部)统一汇总检查表并撰写检查报告于5月10日12点前与检查表一并交教工部,如有特殊情况,请作特殊说明。
6.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涉及教学过程资料(教学计划(纸质)、教学设计(纸质)、记分册(纸质)、作业(纸质或平台)、工单(纸质)、教学资源(平台)等(说明:学期作业5本/班级,单元(月考)测试卷5份/班级),项目(任务)工单班级人数1/3(可资料电子档或拍照形式上传泛亚平台的需在检查表中注明)。上交工单为教学运行过程形成的工单并批改,不得上交空白或未批改的工单。所有资料均需实事求是,资料必须为本人上课使用,不得将他人资料共用。
7.抽查老师请对上交资料进行备注说明:姓名、课程名称、教学周次、作业次数、工单次数、检测次数,其他说明等。
8.请各位老师、各专业系(部)认真对待,不按要求填写,不按时上交的将纳入系(部)学期教学资料考评中,严重滞后马虎的将给予教学相关制度处理。
9. 5月10日教工部将对各系部检查结果进行平台检查和系(部)纸质抽查。
谢谢各位老师的理解和配合!
教学工作部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