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凳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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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学校
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工业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欢迎有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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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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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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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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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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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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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桌凳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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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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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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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标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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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
学生课桌凳采购
(一)、课桌凳主要技术参数
1.课桌规格:长:600mm,宽:400mm,高:760mm,桌腿尺寸不小于50mm*35mm,且符合样品形状要求。
2.凳子规格:长:280mm,宽:280mm,高:420mm,凳腿尺寸不小于35mm*35mm,且符合样品形状要求。
3.板材厚度不小于18mm。
3.材质:全实木、柏木。
4.数量:200根凳子,200张桌子。
具体其余参数,投标报名时详见样品。2017年 8月7日北京时间9点-12点为投标人集中看样时间。
(二)投标人提供样品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自行观测所提供样品,并对我方所提供样品材质、颜色等细部条件进行仔细甄别。
2.每位投标人中标后供应货物应该与样品品质,需提供与我方所提供样品材质、颜色等细部条件相同样品,颜色、材质等需与我方提供样品一致,且质量要求等不低于我方所提供样品品质,中标后供应货物应该与样品品质最终由评标专家组决断。若中标后供应商无法提供投标时勘测样品,我方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重新签订合同。
四、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工期): 2017年8月18日前
1、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2、若供应商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若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退回其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余下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方开具发票。
3、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
4、成交供应商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5、质保期一年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工业学校网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报名才被接受:
1、按时现场报名;
2、按时缴纳保证金;
3、按时参加谈判。
(四)保证金缴纳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二楼总务科
(五)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8月8日北京时间9:00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北京时间09:30
(七)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8月8日北京时间09:30
(九)谈判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十)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由采购人5个工作日后到缴纳地点进行领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电 话:(023)63328793
传 真:(023)6331136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交农村360号
九、招标监督
由重庆市工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