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艺工作室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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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欢迎有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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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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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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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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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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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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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艺工作室附属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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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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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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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措施费,具体招标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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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重庆市工业学校陶艺实训教室项目位于重庆市工业学机电实训大楼侧面,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高度6m,最大跨度8m,建筑面积200m平方米。主体工程于2017年08月17日竣工验收,本次招标为其附属设施。
清单项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按照图示内容考虑清单项完整性,清单与图示内容缺项漏项工作内容,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工程量数据仅供参考,投标方现场自行踏勘。
清单图纸详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供应商需知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参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附件),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市场,自主报价,总价中应包括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措施费、环境保护费、风险费、保险费、运输费(含上下车费用)、管理费、检验试验费(含常规检验试验和特殊检验试验)、人工费及调增、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含基价及价差部分)、二次转运费、各道工序成品保护费用、完工后清洁费、发包资料费、交易服务费、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发包资料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和所有风险、责任、义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预算,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施工道路的铺设及机械设备的进出场等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己综合考虑报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地质条件,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下表中的材料设备,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在表中推荐的品牌(厂家)或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选用、采购、施工合格的材料设备。如果采用表中“与之相当的品牌“,品牌必须经发包方认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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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选用品牌(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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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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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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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皇、拉法基瑞安、重庆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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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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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漆、多乐士、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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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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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鸽牌、重庆新泰山或采用与之相当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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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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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鸽牌、重庆新泰山或采用与之相当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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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PVC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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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牌、“得亿”牌、联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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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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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长征、正泰、施耐德、西门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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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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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公元(ERA)、天一金牛、联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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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接点,招标人自行搭接水电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四、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工期):中标人应在施工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如供应商不能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2、若供应商施工要求不符的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二)付款方式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方开具发票。
3、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
4、成交供应商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5、质保期一年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工业学校网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报名才被接受:
1、按时现场报名;
2、按时缴纳保证金;
3、按时参加谈判。
(四)保证金缴纳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二楼总务科
(五)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30-10:00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0:30
(七)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0:30
(九)谈判地点:重庆市工业学校世纪楼三楼大会议室
(十)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由采购人5个工作日后到缴纳地点进行领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电 话:(023)63328793
传 真:(023)6331136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交农村360号
九、招标监督
由重庆市工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